政府信息公开

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22 10:35:00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应急管理局及直属单位制法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部门职能等(含下属单位)。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等。
    3、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类
    包括部门工作规划、部门业务工作计划、规划工作进展等。
    4、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省政府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5、行政许可类
    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承办科室(单位)、承办期限、公开形式、受理电话等。
    6、人事管理类
    指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7、业务管理类
    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

    (二)公开渠道

     1、“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子网站;(http://yjj.xianyang.gov.cn/

     2、“咸阳应急”微信公众号;

 3、“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anyang.gov.cn/main/main.do?method=Hall&id=116104007412975937&areacode=610400000000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咸阳市应急管理局秘书科(地址:渭阳西路59号内二楼203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29—33658995)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市政府及组成部门、直属行政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市应急局秘书科

1、地址:渭阳西路59号内二楼203室
    2、承办人:刘孟严
    3、联系电话:029—33658995;
    4、传真:029—33658995;
    5、电子邮箱:
xyaj_office@163.com
    6、邮政编码:712000。
    秘书科负责将由我局答复的申请,按职能转交、督促、催办有关科室及时答复。
    (二)受理申请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咸阳市应急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
   《咸阳市应急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子网站(
http://yjj.xianyang.gov.cn/)下载,也可以到市应急局秘书科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局电子邮箱,由局信息公开机构受理。
    (2)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我局,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我局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公开的处理
   (一)审查
    1、我局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二)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咸阳市应急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三)答复

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我局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我局的监察室(处)投诉,也可向市政府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局监察室办公地址在咸阳市渭阳西路59号内二楼203室。电话:33658995。

      附件: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