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应急发〔2025〕22号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5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2025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5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为主线,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为抓手,严格源头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提高“四化”水平,狠抓依法治安、科技强安、人才兴安,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严厉打击不按设计进行生产建设行为。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以下简称“四化”建设)
(三)强化对非煤矿山外包队伍项目部安全监管,项目部人员配备、在岗履职等逐步规范。坚决杜绝外包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边坡设计高度100米及以上露天矿山,完成边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动“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1.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县应急管理局要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公安等部门联系,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逐条对标对表找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2.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有关县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本地区、本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工作任务清单,逐条对照,加快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大灾害普查治理等重点任务,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3.持续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各有关县应急局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辖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汛期安全预警防范工作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硬措施”长期有效落实。
(二)加快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提升
4.深化落实建设指南。各有关县应急局要督促辖区非煤矿山企业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抓好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动态更新安全风险分布“四色图”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两清单”。
5.“四化”建设取得成效。按照省应急厅和《咸阳市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完成“四化”建设方案编制并开始建设,2家“四化”建设试点企业年底前完成建设。
6.狠抓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县应急局要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督促辖区企业重大隐患自查自改、真查真改。对监管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予行政处罚;对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督办力度,持续推动闭环销号管理。
(三)有效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7.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深入宣贯落实《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持续推动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对3年—5年采掘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开展普查和治理。建立完善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台账,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等综合措施。
8.加强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紧扣年度执法检查任务,聚焦重点时段、特殊时期,加强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根据各辖区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专家帮扶指导工作,确保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地落实。
9.加强外包队伍管理。推动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对所有外包队伍实施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励“五统一”,加强自有队伍建设;对自身没有能力的矿山,引导整体托管。
(四)加强重大风险防范
10.强化重点时段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复工复产、汛期、夏季高温及冬季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五一、十一等特殊时期安全防控,坚持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生产,通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人员蹲点值守,盯紧看牢重大风险,及时处置问题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突出汛期等特殊时段防范措施落实,及时推送极端天气预警信息,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11.盯紧高风险非煤矿山管控。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对辖区内现状边坡高度 1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开展专项指导服务,综合评估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人员素质和安全业绩等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完善监测系统,落实管控措施。
12.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各项措施,扎实实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遵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作业前培训教育、作业中专人监管、作业后确认闭环的全过程安全控制。
(五)严格把控行政审批关口
13.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审批层级要求,对本层级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越权审批和形式审批。
14.严格“三同时”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监管原则,逐项对照检查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按要求时限进行验收销号。
(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5.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陕西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县应急局要加强除省、市直接监管外的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因长期未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而产生的麻痹大意思想。
16.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鼓励企业真实反映安全生产领域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整理、及时协调解决。对本质安全管理水平高和日常安全管理规范的企业,要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日常监管以专家指导帮扶为主,坚决杜绝任务执法和目的性执法。
(七)持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17.持续强化监管干部能力。各有关县应急局要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作为年度培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发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采取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鼓励在职干部主动学习,主动培训。
18.提升非煤矿山员工素质。督促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督促相关企业按规定配齐“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将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到人。
附件:市级监管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附件:
市级监管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1、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山
2、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露天矿山
3、冀东发展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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