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应急发〔2024〕125号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快推动工贸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关于标准化创建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工贸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经过全市应急系统的大力推进,我市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和全市工贸企业总体数量相比,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仍然十分滞后。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工贸领域标准化创建达标作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广泛宣传,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对照有关达标创建要求,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达标创建方案,通过以评促建,细化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全面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应急局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摸清辖区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引导鼓励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好的大型企业开展标准化二级达标创建,帮扶指导工贸领域中小型企业努力实现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通过标准化创建达标,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落实具体支持励政策措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可持续推动的奖励鼓励措施,鼓励和推动企业依法开展标准化创建,并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贸领域企业 ,日常监管原则上以帮扶为主,对达到三级标准化的企业,在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时应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在评优评先时可优先考虑;对完成标准化创建达标的企业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等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发现企业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或发生有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原定级部门,撤销企业相应标准化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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