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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4-14 16:28:2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
责任编辑: 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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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202350号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辖区工贸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夯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深刻汲取工贸行业企有限空间作业生产事故教训,严防有限空间作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陕应急〔2023〕96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隐患。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全市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为重点整治范围,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内容:

(一)企业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及时更新。

(二)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在有限空间出入口、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告知牌等警示标志。警示说明包括辨识结果、个体防护要求、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三)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是否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结合风险辨识情况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详细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审批。

(六)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和监测,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

(七)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八)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三、阶段划分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应急局按照分级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严格对照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8个方面的内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监管企业有限空间台账、存在安全隐患清单及整改情况(附件1)汇总后报市局工矿科。

(二)专项执法检查(7月1日至9月28日)。各县市区应急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暂行规定》《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规程》(JJG693)、《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对辖区内相关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并建立专项执法检查台账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属于执法处罚项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上限处罚,并于9月28日前,将执法检查情况(附件2)报市局执法支队。

(三)督导检查(10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省应急厅工作要求,省厅执法局将根据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定向+随机”的核查方式,对市、县两级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核查。定向核查主要是针对开展专项工作不力或未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的市、县;随机抽查主要是根据各市、县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工贸企业分布情况进行确定。对市、县督导企业自查自改不到位、专项执法检查走形式、发现不了隐患、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严肃通报、问责。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为确保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将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执法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局工矿科,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闫锋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任:史朋宣   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时雅男   党委委员、副局长

        闫锋利   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景浩   执法支队支队长

员:马   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执法支队科长

           执法支队科长

(二)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认清有限空间作业季节性事故多发的特点,把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加强监管,落实企业责任。各县市区应急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原则,督促、指导相关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相关工贸企业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整改内容逐条进行自查自改,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列清单、定措施,确保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突出重点,严格公正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大,要紧密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特点,抓住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确保安全防控措施取得成效。各县市区应急局要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切实摸清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数量情况,紧盯安全防控水平不高、易发事故苗头的企业,抓住生产工艺复杂、有害气体种类繁多、易燃易爆危险源等作业检维修关键环节。严格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依法依规,严肃惩处,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

(五)注重实效,提升安全水平。各县市区应急局要针对辖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自查自改问题,开展服务指导和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专项整治内容,要逐一进行核查检查,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层面普遍存在的风险危害辨识不精准、作业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专项整治不断推进,指导企业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事故发生。

请各县市区应急局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汇总企业自查自改清单、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700018666

             贺飞飞           联系电话:13509196902

报送邮箱:xysajjgkk@163.com (工矿科)

                         3550605290@qq.com (执法支队)


附件:1.工贸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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