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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项目(礼泉段)“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 2025-02-21 15:11:48
来源: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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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项目(礼泉段)“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413日上午1110分左右,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线路五标段CD042#1桩(礼泉县城关街道杨庄子村小范组)附近发生一起管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常务副省长批示:请省卫健委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抢救伤员。请省安委办(省应急厅)要指导咸阳市和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事故原因调查、善后处置、舆情导控等工作。省应急厅厅长批示:请咸阳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家属安抚和舆情管控。将原因调查与涉嫌信息瞒报一并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咸阳市市委书记连续2次作出批示:尽快核实情况并上报信息(第一次)。立即启动事故调査,举一反三对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切实夯实各级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第二次)咸阳市市长作出批示:开年即发生多人伤亡事故,务必引起警觉重视,说明工作中有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先后2次批示:请市应急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公安、工会等部门和礼泉县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在全市举一反三进行安全排查,并密切跟踪,关注舆情(第一次)。请市应急局按照常务副省长批示严格抓好落实,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安全警示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第二次)。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带领市应急局相关同志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带领行业指导处、调查统计处有关人员连夜赶赴现场进行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规定,按照省厅领导批示要求,依据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咸阳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市级挂牌督办办法><咸阳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咸安委〔202111号)的规定,202415日,经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发改委、礼泉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咸阳礼泉辽河油田建设公司西气东输三线项目“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本事故提级调查。省安委会于202415日下发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陕安委督〔20241号),对本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办。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反复勘验现场、查阅资料、询问证人、检测鉴定、专家论证和讨论分析,还原了事故发生、报告和救援的经过,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整改措施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经调查认定,咸阳礼泉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项目“1˙3”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及涉事相关单位情况

1.工程概况

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工程,起自宁夏中卫联络压气站,途经宁夏、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共5个省(自治区),终于湖北枣阳联络压气站,总长度为1264.1km,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气能力250×108m3/a,管径1219mm,采用L555M(X80M)级钢管。陕西境内管道起自麟游县,止于陕西省商南县与河南省西峡县交界,途径14(区、县),总长度为514.48km

事故发生在线路五标段,起自宝鸡市麟游县沟口村CA001号桩,终止于咸阳市礼泉县CD077号桩,线路全长120.785km。开工日期20220625日,计划完成日期20240630日。事发地点位于CD042#1桩(礼泉县城关街道杨庄子村小范组)附近。事发前线路五标段辽河油建连头12机组于20231216日对顶管套管管端进行开挖,1228日套管两端管沟开挖完成,1230日管道硅芯管套管穿越完成。202413日连头12机组在CD042#1桩道路南侧做施工准备。

2.项目安全评价情况

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由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编制,20211029日取得应急部批复文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编制,202232日取得应急部批复文件。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工程建设单位:

国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公司),成立于2020324负责人:李X,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经营场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路106号新亚大厦916-918室。登记机关:廊坊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油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受集团公司委托);装备进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0EP1WQ59

2.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122410913E,法定代表人:王XX,详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46号。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等。

3.工程监理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设计),成立于199357日,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法定代表人:郑X,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2号楼3单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勘察设计;城镇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新产品开发与应用;勘探设计研究;机械设备、电气、环保设计及防腐制品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建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编制、审核工程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监理业务;仪表仪器、计算机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岩土工程设计;施工承包;机动车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731331647Y

该公司针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工程专门设立了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施工监理部,负责该标段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4.工程施工单位: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河油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82256661XM,法定代表人:梁XX,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于楼街道。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于2002824日,注册资本:壹拾贰亿伍仟肆佰零柒万陆仟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餐饮服务、天然气管道储运,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合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等。

辽河油建针对该项工程设立了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施工项目部,负责该标段施工的现场管理。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2024137时许,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第五标段连头机组施工人员由机组长方XX带队,到达施工第五标段XQ03T02-CD042-002-SZ-L-G1-LHL12连头施工点(咸阳市礼泉县城关街道杨庄子村小范组)开始管道对接前的准备工作。1110分,高XX(第一人)在对管道对接工作场地进行风险识别检查时,管沟沟壁意外坍塌,站在管沟西侧沟壁上的高振兴随土滑落并被掩埋,坍塌点附近正在做工前准备的刘XX、周X、苗X、刘XX(施救人员)4名员工立即进入坍塌区域实施救援,救援过程中管沟东侧沟壁发生坍塌,导致刘XX完全掩埋,周X膝盖以下被虚土掩埋,苗X滑倒,刘XX脚部扭伤。听到呼救声后,机组长方XX随即赶到事发地点,组织开展施救工作,1113XX拨打120电话,1130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为防止次生地质灾害扩大,考虑现场坍塌情况,1144技术员邓XX按照XX安排拨打119救援电话,1205分左右礼泉县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并立即开展施救。在救援人员共同努力下,受伤人员相继被救出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咸阳市礼泉县城关街道杨庄子村小范组,系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第五标段XQ03T02-CD042-002-SZ-L-G1-LHL12连头施工点。事故发生地点为乡村道路顶管穿管连头处,现场可见一条南北走向的管道开挖作业沟槽,沟槽内有一根长约5米、直径约1米的黑色管道已整体外露。沟槽底部堆积有坍塌的泥土。沟槽向南为下穿通过通村道路,东西边坡上部有明显坍塌痕迹,坍塌后的边坡上段坡度约75°。沟槽西侧为泥土堆场,东侧为民房,连头处实际开挖深度距离村道顶标高5.0米。

故现场图一

事故现场图二

事故现场图三、事发时人员位置图

(三)事故处置及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1113辽河油现场负责人方XX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项目部,1130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来的三名伤者送往医院为防止次生地质灾害扩大,考虑现场坍塌情况,1144技术员邓XX按照XX安排拨打119救援电话,1205分左右礼泉县消防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救援大队对现场拉警戒带进行警戒,同时开展救援。经过一个多小时,被困人员全部救出120救护车送往医院。礼泉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开展善后处置、信访稳定、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责令涉事企业停工整顿,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16日,3名受轻伤人员经医院治疗后均已出院;遇难者善后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四)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1.死亡人员情况

1)高XX,男,汉族,41岁,211103XXXXXXXX1515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幸福社区XXX号。

2)刘XX,男,汉族,31岁,211103XXXXXXXX3718,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铁塔社区XXX号。

2.受伤人员情况

1)周X,男,汉族,33岁,211122XXXXXXXX051X,辽宁省盘山县沙岭镇棠树村棠树林子XXX号,软组织扭伤,在礼泉县人民医院救治后于16日出院。

2)苗X,男,汉族,36岁,211321XXXXXXXX5370,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东街村第一组XXXX号,腰椎间盘突出旧病复发,在礼泉县人民医院救治后于16日出院。

3)刘XX,男,满族,33岁,210323XXXXXXXX3791,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三道河村卡巴岭组XX号,脚扭伤,当日返回驻地。

3.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

(五)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经查:131120分左右,机组长方XX电话向管道三项目礼泉段施工负责人李XX报告事故情况。

1125分左右,李XX电话向项目部负责人韩XX报告事故信息。

1130分左右,韩XX电话分别向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梁XX及总经理倪XX报告事故情况。

1150分左右,韩XX向建设单位国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陕西项目部经理张X电话报告事故信息。

142056分,辽河油建作为事故单位向礼泉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信息。

142132分左右,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厅指挥中心报送了事故信息。

辽河油建未按照事故信息报送时限要求及时向属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信息,迟报事故信息达33小时。

(六)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辽河油建迅速拨打120和119应急救援电话,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从救援效果来看,应急救援过程中未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救援缺乏有效措施,造成事故伤亡扩大,且该公司未按照要求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上报事故信息,事故信息报送滞后达33小时。综合评估,本起事故信息上报存在迟报,事故救援处置不当,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辽河油建在第五标段XQ03T02-CD042-002-SZ-L-G1-LHL12连头施工时,现场基槽开挖深度超过5米,未进行危大工程的识别,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现场开挖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相关规定采取安全支护措施导致沟壁失稳坍塌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管沟深度大于3米以后,未采取二次放坡和消方等措施,减少管沟壁的承载受力,降低塌方风险。

2.当日开工前,作业机组虽然进行了班前教育,但未按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辽河油建西气东输三线(礼泉段)“1·3”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事有关企业

1.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短板明显。现场基槽开挖深度超过5米,未按照规定进行危大工程的识别,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未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支护措施缺失的重大隐患;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落实监理职责不到位,违反监理工作程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只是口头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严格按照监理工作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二)有关监管部门

1.礼泉县发改局

作为礼泉县人民政府负责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礼泉段工程建设总协调单位,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从县政府召开该项目建设协调会至事故发生的近两年内,从未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致使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脱离政府监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有关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政府文件分工要求履职的问题失察[5]

2.礼泉县应急管理局

作为礼泉县人民政府明确的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礼泉段安全施工负责的政府监管部门,没有严格落实县政府文件相关要求,对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不彻底、不到位,指导项目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及时,对发现的问题仅做口头交代,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三)礼泉县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36号)等文件精神不到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不扎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礼泉段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缺失。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

1.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短板明显。现场基槽开挖深度超过5米,未按照规定进行危大工程的识别,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未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支护措施缺失的重大隐患;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落实监理职责不到位,违反监理工作程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只是口头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严格按照监理工作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礼泉县发改局

作为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总负责单位[6]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从县政府召开该项目建设协调会至事故发生的近两年内,从未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致使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脱离政府监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有关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政府文件分工要求履职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礼泉县人民政府对礼泉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向礼泉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礼泉县应急管理局

作为礼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没有严格落实县政府文件相关要求,对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不彻底、不到位,指导项目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及时,对发现的问题仅做口头交代,没有形成闭环管理。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礼泉县人民政府对礼泉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向礼泉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5.礼泉县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36号)等文件精神不到位没有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厘清安全管理职责;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不扎实,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礼泉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不足。建议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礼泉县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并向咸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相关责任人员

1.免予追究责任人员(2人)

XX作为焊接机组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采取

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易塌方区域勘察情况;刘XX作为焊接机组党支部书记,在事故发生后没有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不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施救,扩大了事故伤亡。鉴于2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2.行政处罚人员9人)

1X男,辽河油建施工作业管理中心安全员、工程施工十二机组安全员。该工段按设计施工要求属于危大工程,在当日施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管沟两壁放坡角度不足且未进行钢板桩支护的不安全状态,未能及时排查处理或者要求停止施工作业,未认真履行本单位HSE监管职责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行政处罚。

2XX男,辽河油建施工作业管理中心工程施工十二机组机组长。作为该施工段的负责人,未按施工方案要求在未达到施工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连头作业,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巡查监管不力,未制定针对性的现场处置方案且对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发生后,对现场作业人员盲目施救未加制止,导致事故伤亡扩大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行政处罚。

3XX男,辽河油建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第五标段项目部施工部部长(礼泉段负责人)作为施工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现场管理不到位,未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辽河油建免去其施工部部长职务,并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行政处罚。

4XX男,辽河油建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第五标段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作为该项目安全总监,未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不足,未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施工方案,没有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辽河油建免去其第五标段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职务,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行政处罚。

5XX男,辽河油建第三项目部经理辽河油建二级单位、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第五标段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短板明显。建议辽河油建免去其辽河油建第三项目部经理职务,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七十的行政处罚。

6XX男,中石化中原石油设计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施工监理第三标段监理部监理员。作为现场监理人员旁站、平检、巡检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现场存在的管道沟未按阶梯式开挖且放坡角度与方案不符,管道沟周围未采取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缺失的隐患未按监理职责下发整改通知单,未督促落实现场隐患整改,监理工作规程、制度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力。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行政处罚。

7XX男,中共党员,中石化中原石油设计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施工监理第三标段监理部质量安全部部长。作为该项目监理方质量安全部部长,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监理职责,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检查不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对未按施工专项方案(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的行为发现不及时、监理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行政处罚。

8X男,中共党员,中石化中原石油设计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施工监理第三标段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作为该项目监理总监,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对未按施工专项方案(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的行为发现不及时、监理巡查检查不细致不到位,未及时按照监理程序对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行政处罚。

9XX男,中共党员,中石化中原石油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该公司非独立法人)经理。作为监理方分公司经理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管不力,对该工段施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建议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行政处罚。

3.党纪政务处理人员4

10X男,中共党员,礼泉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未落实《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礼泉段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礼政办字【202252号)文件批示,对该工程安全施工综合监管、协调指导不到位,建议移交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1XX女,中共党员,礼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礼泉县政府下发的文件(礼政办字【202252号)经局领导批示后安排部署不力,对分管的危化股针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礼泉段工程安全施工综合监管协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建议移交纪委监委给予诫勉谈话

12XX,男,中共党员,礼泉县发改局环资科科长、礼泉县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礼泉段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礼泉段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部署不到位,工作落实不深入,议移交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3XX男,中共党员,礼泉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礼泉县人民政府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礼泉段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作为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总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议移交纪委监委给予诫勉谈话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深刻汲取此次坍塌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督促建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规范承建项目经营管理活动,落实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进一步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中石化中原石油设计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理责任,要全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如实记录,对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政府监管部门。

(二)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各施工企业要严查工程安全投入情况,组织检查、消除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依法到岗履职,确需调整时,必须履行相关程序,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安全生产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工程规模、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监督力量,制定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建筑行业“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未按规定进行深基坑作业、监理未履职等行为,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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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气东输三线项目(礼泉段)   

“1·3”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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