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委发〔2018〕3 号
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压力大,各类事故总量依然很大。为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决定对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时间和方式
(一)督查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督查时间:从6月25日开始到7月6日结束,到各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抽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督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中省市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批示指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部署和极端天气、汛期、防暑降温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2.中省督查反馈意见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查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反馈问题和意见,以及省安委会“两会”、“三项攻坚行动”来咸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省级挂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3.安全三项攻坚开展情况。督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30号)情况,看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执法措施是否到位。
4.双重预防机制试点情况。督查贯彻落实《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和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咸安委办发〔2018〕18号),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督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以及企业“三岗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情况。
6.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督查2018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及时依法查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是否进行研究,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二)专项内容
1.煤矿安全。重点督查组织实施煤矿安全攻坚战,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强化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煤层自燃等重大灾害治理,开展煤矿“五假五超”、井下生产布局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
2.交通运输安全。重点督查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开展“三客两危一隧道”(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危险路段和隧道)专项整治,打击违法非法营运,整治“三超一疲劳”情况。
3.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督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无资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等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情况。
4.非煤矿山安全。重点督查非煤矿山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安全专项治理,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督查组织实施危化品安全攻坚战,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开展自动化提升改造及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专项整治。
6.烟花爆竹安全。重点督查“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情况;落实零售点“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加强经营环节专项治理情况。
7.工贸行业安全。重点督查深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
8.消防领安全。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村地区等六类场所为重点,重点督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9.旅游安全。重点督查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旅游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组织旅游活动情况等。
10.民爆物品安全。重点督查吸取安康“4.10”危运车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市安委办4月23日专题会议精神,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情况。
11.特种设备安全。重点督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
12.对教育、农业机械、文化、电力等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三、督查分工
市安委会成立五个综合督查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相关市级部门在职处级领导和科长担任,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查检查。
第一督查组
组 长 任科志 市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 雷 迪 市公安消防支队科长
成 员 田 勇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科长
高 驰 市旅文委主任科员
黄京敏 市交通局科长
负责督查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市交通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保障一辆车。
第二督查组
组 长 王建国 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鱼晓宁 市质监局科长
成 员 梅延金 市国土资源局副科长
刘 鑫 市教育局副主任科长
白占民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科长
负责督查泾阳县、三原县。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各保障一辆车。
第三督查组
组 长 钱永胜 市煤炭局副局长
副组长 吴 蒙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科长
成 员 寇 钊 市发改委科长
武慧明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科长
高树伟 市煤炭局副科长
负责督查彬县、长武县、旬邑县。市煤炭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保障一辆车。
第四督查组
组 长 许 强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 武宝娟 市工信委科长
成 员:邹 伟 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马亚娣 市农机中心副科长
胡 优 市公安局科员
负责督查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各保障一辆车。
第五督查组
组 长 陈光锋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建平 市供热燃气办科长
成 员:王岁祥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吴 桐 市商务局科员
刘峰涛 市住建局副科长
负责督查武功县、淳化县。市住建局、市供热燃气办各保障一辆车。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对照督查重点,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确保督查工作的实效。要深入基层,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3个乡镇(街道办)、5户重点企业。督查期间,被督查单位要自觉接受督查组的督查,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市级相关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提供督查用车等办公设备,全力支持督查组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把“找问题、查隐患、促整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心,深入查找各县市区、有关行业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三个见面”(坚持与企业负责人见面、与当地主管部门见面、与属地主管领导见面),当面指出、督促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落实事故防控和整改治理措施,要求当地政府和部门挂牌督办。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督查期间禁止饮酒,严禁借督查之机干预地方正常工作或谋取私利。要实事求是地发现和汇报问题,客观公正地反映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并提出准确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结束后,各组要将督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督查报告,于7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210815,邮箱:xyajjzhk@163.com)。
附件 1.2018年省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明细表
2. 2018年生产安全事故明细表
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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