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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

时间: 2023-02-24 09:48:16
来源: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工矿科
责任编辑: 宋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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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应急发〔2023〕15号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立即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

各有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截至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51人失联。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陕应急〔2023〕65号)文件要求,组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面排查

    各有关县应急局要立即对辖区内正常生产、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工作帮坡角、最终边坡角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在边坡坍塌风险区域生产作业,未及时撤出人员和设备;是否按规定对采场边坡和排土场进行稳定性分析;是否对现状高度在200米及以上的边坡和现状堆置高度在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排土场是否纳入设计范围;是否以生态恢复治理等名义回采利用排土场,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程序。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具体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治理到位,严防坍塌事故发生。各有关县应急局于2月28日前将排查情况形成报告盖章后报市局工矿科。

    二、加大安全执法和检查力度

    各有关县应急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聚焦边坡高度100米以上露天矿山,将采场边坡和排土场安全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用好通报曝光、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列入黑名单、依法关闭、行刑衔接等严格处罚手段,形成强大震慑。省应急厅、国家矿山监察局陕西局将对此次专项检查开展抽查,对专项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的,存在突出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对近期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各有关县应急局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督促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到位、各级各类人员到岗到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对不符合复工复产程序要求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确保复工复产高峰平稳有序度过。

    四、深化非煤矿山领域"四化"建设

    各有关应急局、非煤矿山企业要继续落实2022年12月14日全省露天矿山安全管理现场会精神,以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为样板,以学习推广智慧型矿山建设典型经验为切入点,继续在推广凤凰建材本质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借鉴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经验,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管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推动非煤矿山积极挖掘内生动力,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我市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骆晨          联系电话:33658591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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