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20年 第(工矿— 4)号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安委办〔2015〕58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原陕西省安全监管局《陕西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安监局〔2017〕226号)的文件精神,经合规性审查,核准咸阳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宝湾物流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及电话: 马力 029-33210472
地址 : 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市应急管理局 邮编 712000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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